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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重信給內政部李鴻源部長的一封公開信( 2013723日)

2013年7月22日收到內政部由李鴻源部長署名的一封台內營字1020807419號函,感謝我參與都市計畫審議。我是在71日(一)上營建署網站才知道我未被續聘,625日(二)我還出席內政部806次都委會議,當時蕭家淇次長擔任主席,營建署代署長許文龍亦有出席,當時他們兩個絕對已知道我未再獲續聘,但卻隻句都不提,權力之傲慢莫過於此。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是由內政部長聘任,李大人要不要續聘我,這是李大人的權限,我無權置喙,但是事前完全保密,一也不吭,事過2星期後發出一張官牋給我,我打從心裡拒絕接受這封官牋。我絕不在乎內政部都委職位,但是我在乎不被續聘的原因,我卑微的請求李部長告訴我,我不再被續聘是因為:(1)我出席率與發言率太低?(2)我審議都計案品質差或是我的表現不如獲續聘的委員?(3)我檔了財團的財路?(4)我違反財團治國的國策?(5)我破壞了官商共生的平衡?(6)我阻礙了違法與違規土地開發與使用行為之就地合法?(7)我反對無對價關係的容積獎勵?(8)我反對乙種工業區零星個案變更為住宅用地大肆興建豪宅?(9)我反對變更國中小用地作為私立雙語學校用地?(10)我反對水源特定區內違規旅館就地合法?(11)我反對變更保護區土地?(12)我反對開放水源特定區土地做低密度開發以及開放興建農舍?(13)我反對都市計畫土地容積率不訂上限?(14)我反對強制參與區段徵收?(15)我反對農地零星興建假農舍?(16)????。這一卑微的請求,伏望李大人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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