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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我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任期(2005/72009/6)之最後一次委員會時所發表之感言,

我現在把它公開出來,希望能引起一些共鳴!】


    時間過得真快,轉眼2任4年的都市計畫委員任期已屆滿,我也在不知不覺中變老

了,老到該退休了。四年來跟各位委員及營建署同仁一起共事,覺得非常榮幸,今

天畢業在即,最想說的是向都委會幕僚人員表達謝意,在我心中,我覺得不論是原

省府同仁或是都計組之同仁,都是非常優秀,我要勉勵他們能再接再厲,不斷的

「作中學」(Learning by doing)與「學中作」(Doing by learning)。

     其次,我想藉這個時間作一段獨白(monologue),(1)我希望有一天會有一

個有專業良知之政務官召集一群真正「愛台灣(不是愛台幣)的人」,研究台灣都

市在都市規劃、社區發展、都市更新、都市設計、以及建築設計等層面如何減輕

(mitigation)與調適(adaptation)氣候變遷及極端氣候事件可能帶來之衝擊,並

且將這些減輕與調適措施納入都市計劃相關法令、以及計畫或設計審議之規範中;

(2)我希望有一天會有一個握有權力的人,肯接受我的老調,重振都市計畫法的權

威(authority),把被剝奪、或被架空、或被綁架的權力收回來,以及釐清主要計

畫、細部計畫、都市更新、都市設計、建築管理、以及分區管制間的關係。(3)我

也希望目前握有決策權的人或具有決策建議權的人,願意想一想放著100多萬戶的空

屋在養蚊子,而大力去推動拆除重建式的都市更新、綁架都市計畫大肆提高容積

率、降低都市公共設施水準、增加二氧化碳排放之反都市計畫與反節能減碳之作法

是否適當?還有,以超額容積獎勵更新之作法來誘導建商興建豪宅是否適當?如果

都會住宅動輒一坪50萬元、60萬元、80萬元、或甚至超過100萬元、200萬元,那麼

政府是不是存心要把廣大的中低收入戶趕出都市?或是要中低收入戶學海豚集體自

殺,去跳沒有加蓋的太平洋?(4)最後我希望請孫中山先生托夢給馬總統與劉兆玄

院長,告訴馬總統與劉院長:「我所主張的「地盡其利」(效率)、「漲價歸

公」(公平)的理想,長期以來被「本黨同志」與「他黨志同」狼狽為奸,權錢相

扣,釀成今日「地不盡其利」(過度或超限發展)、「漲價不歸公」(漲價歸私)

的局面;今日,你們是本黨握有最高權力的人,你們應該記起上次失掉政權的教

訓,馬上負起責任推動都市計畫改革,否者,你們將會再次嘗到失掉政權的教

訓」。

    以上我所說的話我稱它為獨白,因為我是講給我自己聽的。我講給我自己聽,因

為我實在不知道該講給誰聽?以及講與不講又有什麼關係?誰會在意?(06/30

/2009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

  

(作者:楊重信 / 文化大學景觀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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