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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政府準備在民國101年起針對台北市之超高級住宅,課徵豪宅稅,未來豪宅稅也有

可能全台開徵。豪宅稅是針對高級住宅所課徵之房屋稅,房屋稅偏低與不公之問題不限於豪

宅,其實現行房屋稅制都出了問題。現行房屋稅制之根本問題在於房屋稅基(房屋現值)不

實、嚴重偏低。按現行之房屋稅係依房屋現值課稅,房屋現值決定於標準價格,標準價格決定

於核定單價,核定單價決定於標準單價。目前之「標準單價」嚴重偏離「工程造價」,更嚴重

偏離「市值」;以10層鋼筋混凝土房屋為例,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訂之「標準單價」約為4,580

元/㎡
,此一標準單價不到工程造價之七分之一,更不到「市值」之十分之一。另臺北市稅捐

稽徵處之資料顯示,台北市房屋標準單價已經28年未調整,標準單價可謂嚴重脫離現實、其低

估程度令人匪夷所思;標準單價嚴重偏低,當然使得核定單價、標準價格、以及房屋現值嚴重

偏低。所以,當前要解決之問題為全面性之「標準單價偏低」問題,亦即,此問題不限於「高

級住宅」,而是一個全面性之問題。為此,建議台北市政府以及其他縣市政府應通盤檢討房屋

稅基不實、稅基嚴重流失之問題,
而不應以課徵一個不痛不癢的『豪宅稅』來唬弄社會,推卸

房屋稅負偏低與不公之責任。在此,具體建議各地方政府以房屋「工程造價加成」
為房屋「標

準單價」,作為計算房屋「標準價格」之依據。


房屋稅之計算方式:

    房屋稅=房屋現值 × 稅率


    房屋現值=標準價格 × 面積


    標準價格=核定單價
× (1-折舊年數×折舊率)× 街道等級調整率

    核定單價=標準單價 × 1 ± 各項加減
項之加減率±樓層高度之超高(偏低)率

註:以10層鋼筋混凝土為例,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訂之「標準單價」約為4,580 元/㎡ ,亦

        即,1坪約為15140元。此一標準
單價是否偏低,用膝蓋想也知道。台北市房屋現值之評定

       是由臺 北市稅捐稽徵處提案,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評定一 次。台北市房屋標準單價已
 
       經28年未調整,臺北市政府實應追究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相關人員行政怠惰責任;
監察院也
 
       應
該要有有志之士,主動調查各地方政府怠忽職守、放任房屋稅基流失之責任。

(作者:楊重信 / 文化大學景觀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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