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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台商在台繳多少營利事業所得稅?

到大陸投資台商的企業所得,在台灣需要繳多少營利事業所得稅?答案:零 !!!依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自80年至1029月為止,臺商對外投資總金額為2,092億美元,其中赴大陸投資金額約占62%,為1,312億美元(以目前匯率換算約為4兆台幣);台商在大陸如此龐大之企業投資所賺的錢,到底在台灣繳了多少營利事業所得稅?答案是零! 你相信嗎? 茲以財政部所提供的案例說明如下:
根據現行之兩岸「租稅協定」(這個協定不是還在談判中之租稅協議),假設我國甲公司投資於中國乙公司,取得中國乙公司分配的1,000萬元股利(新臺幣)。依據中國所得稅法規定,「非居住者」取得該國股利適用的扣繳率為25%,因此,甲公司取得中國乙公司1,000萬元股利,須就源扣繳250萬元之稅額。次年甲公司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惟甲公司股利已於中國繳納25%扣繳稅額,超過我
⋯⋯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在不重複課稅原則下,甲公司投資中國乙公司取得的股利,不需在我國再繳納額外稅款。總計甲公司投資中國乙公司取得股利的總稅負為250萬元(繳給中國政府250萬元,繳給我國政府0)。簡單的說,當大陸台商企業所得按中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率扣繳之稅額 大陸台商企業所得按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計算之稅額時,即不需在台灣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目前大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率遠高於我國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率,所以過去赴大陸投資之企業所得根本不在台灣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未來服貿協議生效後,除非在簽訂「兩岸租稅協議」談判中,基於互利原則,雙方能協議訂出低於我國17%之營利事業所得上限稅率,否則,大陸台商企業所得還是不必在台灣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對台灣而言,該上限稅率訂得愈低,大陸台商企業所得在台灣繳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會愈多,但相對的,陸資在台灣投資所繳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也會少收! 換言之,租稅協議談判結果,不僅影響雙方投資意願,兩岸資本之流動,也影響到雙方各自的政府稅收; 因此,租稅協議之談判要非常謹慎,絕對不可重蹈服貿協議黑箱作業之覆轍!而且,為平民怨,政府也要修訂所得稅法,提高境外企業所得與個人所得之稅率,讓大陸台商在台灣多繳一些稅,否則,這個社會普遍瀰漫不平之氣很難消弭!(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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