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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11/11/2010)下午到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旁聽「慈濟基金會申請變更保護 區為社會福利

特定專用區案」,會場內旁聽區座無虛席,會場外休息室與走道也是 擠滿了人,我登記發言41號

等到近6點,終於輪到發言,限時3分鐘,在那3分鐘內實在沒辦法充分表達意見;所以,我給各位

委員寫這封信。我已經是走在人生旅途最後一哩路的人,本應頤養天年,不要再過問世事,但

當我知道沈寂已3年之慈濟基金會申請變更保護區案又活過來時(其實是我自己誤解了,以為有智

慧之上人已經指示基金會撤銷本案了),我覺得我如果再不挺身反對,那我真的對不起我的專

良心。我對於慈濟基金會挾宗教力量、借社會福利之名,企圖破壞大湖周邊地區環境與生態,以

及摧毀台北市保護區政策之舉措只能以「深惡痛絕」一詞形容。

        慈濟基金會案之基地座落於保護區,基地是池塘填土而成,基地南側與大湖僅是一 路之隔、基

西北及東側山坡地均屬潛在順向坡,北基地西北隅邊緣有基隆斷層經過、南基地東北側為地下

礦坑開採範圍,此基地不折不扣是一處高度環境敏感地區 。此種基地之開發申請案,相信各位委

員只要遵守都市計畫倫理、以及都市計畫法令規定,本著專業良知來審查應該是一個非常單純之

個案。因為,台北市保護區政 策並未改變、本案基地被劃為保護區之理由並未消失,實在找不到

可以個案開放此高度環境敏感地區從事開發行為之理由。本人相信於民國95年第一次審查本案之

委員,如果不受到「宗教勢力」之影響,以及被「社會福利訴求」所惑,本案當時就應該會被駁

回了,豈會拖延五年,造成社會爭議,以及浪費龐大之行政與社會資源。

             證嚴上人過去呼籲「用鼓掌的雙手做環保」、「落實環保意識於日常生活中」、「常存對大

地疼惜的心」,以及多次表達「憂心台灣生態浩劫 」,並且間接反對蘇花高興建的立場。「上

人」此種關懷生命、疼惜大地、保護環境之理念與吾等都市計畫專業者不謀而合,本人向來心

存敬佩。但是令人費解的與遺憾的是「上人」對本開發案從未表態,難道「上人」認為於高度

環境敏感地區做大規模之開發,只要是慈濟開發的或是作為社會福利設施的,就不會對環境造

成衝擊?

          「上人」之貴為上人,應該不會有如此令人費解之見解吧?本人認為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應該行文給「上人」,請她出面「說清楚、講明白」,以及傾聽反對者之論述。

            各位會被聘為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一定是在都市計畫相關領域學有專精, 對都市規劃倫

理有深入之瞭解,以及有高度之專良心。因此,本人相信各位對於如此高度爭議之案子,應

該會屏除「政治力」、「宗教力」、以及「人情壓力」,價值中立地做出睿智之決定。不過同

樣作為一個都市計畫專業者,本人還是想提出一些看法,就教於各位委員:


(1)都市綠地在調適氣候變遷衝擊(如:高溫與都市熱島、洪澇
災、地質災害等)上所扮演之
 
角色愈來愈受到重視,台北市之保護區與其他綠地存量應該「只增不減」,個案變更保護 區之
 
申請案應該一律駁回,通盤檢討保護區範圍更是危險舉 措,千萬不要動此腦筋。

(2)本案屬於個案變更,一旦通過,則保護區之政策將會因此案
 而鬆動,而走向崩解之途。民
 
國68年台北市開放「保變住」對環境所造成之衝擊應引為教訓。

(3)本案申請開發面積4.48公頃,不過據說慈濟基金會其實是購
 買10幾公頃之土地,本案一過,
 
接續將會有第二期、第三期之申請開發案,所以本案之審查,絕對不可等閒視之。

(4)於環境敏感地區從事開發行為對環境之衝擊,是不分「社會
 福利」與否的,也不會因為是
 
「慈濟」所為就不會發生的。 慈濟挾著龐大宗教勢力,打著公益與社會福利旗號,公然企 圖減
 
少綠地、破壞環境生態與景觀、以及提高周邊地區地質災害與洪災風險,對社會做了最不良之
 
示範,應該受到譴責。

(5)慈濟基金會在此申請開基地上疑似有違規行為,台北市政府
  應立即查明,若查明屬實,應
 
立即加以取締,並要求立即恢 復原狀,並請市府追究相關人員管理不周責任。

(6)本案基地原屬大湖範圍,其最佳土地利用方式應為水域,   建議駁回本案,並且說服追求
 
無災無難」以及以「保   護環境」 為法印之慈濟基金會,將所購買之十幾公頃土 地恢復為池塘,
 
並做生態復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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